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全辖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3-23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全辖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采购编号:2023-XCCG-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全辖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全辖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编号:2023-XCCG-05

  2.3标段划分:划分为5个标段(一标段:许昌市分行564800元;二标段:禹州市支行184800元;三标段:襄城县支行145200元;四标段:鄢陵县支行165000元;五标段:长葛市支行164400元。);

  2.4采购范围:许昌市分行全辖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2.5服务期限:自最高服务费结算限价用完为止(自合同签订日算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活动开展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 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与重大违法行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3 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提供查询网页,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4日至2023年0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4.3获取文件时应携带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比选公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内容,以上资料获取比选文件时验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开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西座(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刘先生、万先生、李先生

  电  话:0371-68982007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分行

  联系人:褚老师

  电话:0374-2667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