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网点改造室外LED屏15处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
时间:2025-06-23     来源:采购平台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委托,对招标编号为RS2025-420-YZ086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网点改造室外LED屏15处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2025年网点改造室外LED屏15处项目;

2.2项目编号:RS2025-420-YZ086;

2.3采购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2.3.1本项目采购改造LED屏整体防水93.275m2单元板1498块,拐角60个,磁扣5992个,边框398米,控制卡15套,LED电源/5V/40A245台,电源线(5V)1498条,数据线1498条,交流接触器15台,背筋590米,背板93.275m2时控开关15台(详见附件:2025年网点改造室外LED屏15处明细统计表)。

2.3.2技术(服务)规范: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2.3.3中标供应商须在邮储银行开立对公账户,相关费用以此账户进行结算。

2.3.4中标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征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项目完成招标后,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采购人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经与中标供应商协商,如结算价款有压降(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有调整,需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2.4预算金额:299581.125元(含税),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是财务预算内项目,费用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承担,投标单位需报总价和单价,均不可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废标。预算限价表见下表:(详见附件:2025年网点改造室外LED屏15处明细统计表)

注:由于项目的统筹安排,预算分类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本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协议生效期限内任务的数量及金额不做任何承诺或保证,即招标人不保证有足够的任务以满足中标人。投标人在投标前对此应有足够的风险认识,一经投标,即视为投标人愿意无条件承担有关风险并放弃一切与此相关的求偿权利。

2.5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上级邮政企业政策变化等情形,甲方可以提前 30 日通知中标公司解除合同并且免于向中标公司承担责任。

2.6质量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2.7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我方质量要求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2.8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2.9质量保证期为从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12个月。

2.10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提供货物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货物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明确出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及【招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应否决其投标。

   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属于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电子采购平台及工具等技术分析,出自同一投标人的电脑或附属设备、加密工具软件制作,或使用同一IP地址上传,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8)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视为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3.6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180日历天),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或承诺书);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或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9其它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

3.10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2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5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920588004@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报名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4.2售价:300元/套,(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售后不退。缴纳方式:现金、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均可。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4.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7月3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市邮政分公司会议室(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2号)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分公司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松江东路2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2-62489707

代理机构:荣晟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

联系人:刘金凤、王蕴青、胡海燕

联系电话:0431-818153111556888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