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区中心及航空邮件处理中心业务材料用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就“西安邮区中心及航空邮件处理中心业务材料用品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编号:SY2025-4/ZDZB2025010701-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5年02月07日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西安邮区中心及航空邮件处理中心业务材料用品采购项目(二标段)(招标编号:SY2025-4/ZDZB2025010701-2)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8日
2.中标侯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杭州云厦鸿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含税总价:1042800.00元;
供货期:下单后7日历日完成供货,送至下单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杭州鸿运鑫邮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含税总价:1097420.00元;
供货期:需求单位下单后7个日历日完成供货,送至下单人指定地点。
第三中标候选人:西安昊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含税总价:1114800.00元;
供货期:7日历日;
3.中标侯选人公示期:2025年02月11日09:00至2025年02月14日12:00,如对中标侯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4.提出异议的方式及渠道:
4.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4.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4.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4.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4.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4.3.3 相关证明材料;
4.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4.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 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 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29656932
5.中标侯选人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陕西招标与招标网(sntba.com)、中国邮政电子招标与供应平台(cg.11185.cn)和中国邮政集团官网(www.chinapost.com.cn)。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联系人:张启男
电话:029-88606399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文静 马咄 魏雪妮
电话:18629656932 邮箱:3778382040@qq.com
监督部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纪委办公室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