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晋建施招20220624027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如下:
1、“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晋江市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闽邮银签 2022-48 号、闽邮银复(2022) 10 号批准建设”更正为: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晋江市支行营运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已由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以闽邮银复(2022) 10 号批准建设。
2、工程建设规模更正为:本工程总造价约534.3003万元,本工程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 267 号金融区二期 A103 店面,16 层、17 层、18 层,项目建筑面积 3063.82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条款一并更正)
3、招标范围和内容更正为:本工程总造价约534.3003万元,本工程位于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 267 号金融区二期 A103 店面,16 层、17 层、18 层。项目建筑面积 3063.8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拆除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 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控制价)。(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条款一并更正)
4、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更正为:本工程总造价约534.3003万元,项目建筑面积 3063.82 ㎡。
5、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更正为:本工程总造价约534.3003万元,项目建筑面积 3063.82 ㎡。
6、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本招标项目名 称、报建编号、 招标项目编号 和 标 段 划 分 (如果有)”新增内容:报建编号:3505822203230101
7、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1)条款。
8、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项 “质量要求”更正为: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条款一并更正)
9、删除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12)条款。
10、评标办法和评标数据表第2项更正为:
2 |
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及评标基准价 |
1、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根据上述公式和本表第1项K的取值区间上、下限计算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 2、评标基准价:根据上述公式和招标人公开抽取的K值计算确定。 3、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的上、下限和评标基准价均取整数(以“元”为单位,并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注: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发包人检测费、工程噪音超标排污费及渣土收纳费结算时按《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执行。
|
11、评标办法和评标数据表第5项更正为:
5 |
3.1.8 |
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 |
1、项目负责人 1 人,注册建造师专业及等级:须具备有效 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及以上 ,专业:建筑工程(说明:建筑工程专业包括“房屋建筑、土建、土 木建筑、土木工程、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工民建 施工管理、结构、土建”等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 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如需) 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扫描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施工现场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关于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按福建省有关规定应配备的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及人数具体要求为: (1)安全员 1 人;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其他人员及人数要求: 土建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水电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机械员1 人、试验员1 人、材料员1 人。 (3)上述各个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兼任;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4、投标人若不能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的,应当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作出的以下处理: a、工程开工前,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能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备案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投标人责任; b、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10 万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 万元违约金。 |
12、新增通用合同补正表:
序号 |
条款号 |
原通用合同条款内容 |
删除、补充或修改后内容 |
1 |
通用本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 |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修改: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
2 |
通用本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 |
无 |
增加:12.6 承包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的规定建立工资专户,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应按规定将人工费部分单独支付至工资专户。承包人应与发包人、开户银行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工程有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分包企业应委托承包人代发工资,在签订分包协议时,与承包人一并签订《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 |
3 |
《通用本》第4章第2节“通用合同条款”第12.4.4款第(2)项 |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
修改:(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调整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不适用。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不适用。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指数、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设备租赁综合价格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采购数量应由发包人审批,发包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合同价格的依据。
(1)人工费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合同当事人应按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指数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的报价高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2)本项目执行《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波动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调整: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招标人发布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中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单价为准。
主要材料和设备是指:招标人发布的《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①承包人的投标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风险承包幅度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投标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风险承包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的投标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约定风险承包幅度时,材料单价涨幅以投标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风险承包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的投标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约定风险承包幅度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④ 材料用量按当月经核定实际完成合同工程量相应的材料用量。未经发包人确认的,发包人有权不予调整。
注:①“约定风险承包幅度”指《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招标阶段)》中约定的风险承包幅度。主要材料调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在延误期间的材料上涨价差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下降幅度超过约定风险承包幅度时,由发包人受益。
② 材料差价的确定:若基准单价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价格进行编制的,合同履行期间的材料价格以实际施工月份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当期综合价格为准;未发布综合价格的,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行询价,具体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另行协商确定。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调整办法具体如下:合同履行期间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对应的《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格与投标单价所对应的同期信息价(即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所采用的《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机械台班材料信息价)中施工机械台班信息价进行比较。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10%以内(含10%)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调差仅计取差价和税金,其他费用和利润均不计取。
15、删除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按照通用本执行。
16、删除第 3 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第2节 评标办法和标准,按照通用本执行。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闽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