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CSZB-2021-CG-036)
一、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网点室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第二次)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现对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附件1:资格审查表中第三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表)。此条款有失公平公正的原则,排除了2020年以后成立的其他潜在供应商,针对此条,2020年以后成立的供应商是否可以通过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银行资信证明等来辅证是否为合格的投标人,而非必须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
答:如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本次答疑补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89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新兴路 268 号
联 系 人: 王探春
电 话: 0731-85770482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