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安全用电监测系统集中采购项目答疑及延期公告

2021-12-06来源:中国邮政网

  (招标编号: HNZT-2021ZF414)

  一、内容: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的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安全用电监测系统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1年11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要求”3.1产品资质第3点规定“入围产品的管理平台应具有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中管理平台在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上是否一定是“安全用电监测系统管理平台”与之意思相同的“智慧用电系统”是否均视为合格?

  答:与“安全用电监测系统管理平台”类似的“智慧用电系统”也予以认可。

  2、贵司在邀标书上写的“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为公安部三所的全称,而公安部一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出具的检测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否以上两个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均视为合格。

  答:以上两个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均予认可。

  3、招标文件第72页综合得分计算表中商务部分类似项目业绩“对投标人或所投标品牌原厂近三年在金融机构的应用业绩进行评价及打分:1、投标人或所投标品牌原厂在国内金融机构具有应用案例,每提供一个计2.5分,本小项最高计10分。注:相关业绩须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框架协议等证明)”请问这里的业绩是不同银行的业绩才可以得分还是同一银行多份合同都可得分?另外,对合同的金额有没有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同一法人单位的多个业绩合同可以重复计分,对合同金额没有要求。

  4、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12月22日上午10时00分。本答疑及延期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延期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及延期公告为准。延期开标:2021-12-22 10:00:00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南省分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89号万博汇云谷2008房

  联 系 人:王依 王莎莎 张志鹏

  电    话:0731-82255989

  电子邮件:hnztzb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