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上网行为管理器项目”(采购编号:JSNTCG-2020-174)以公开询价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公开采购合格供应商提交应答文件并参与询价。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上网行为管理器项目
2.项目编号:JSNTCG-2020-174
3.项目采购内容以及金额预算:
本项目最高含税应答限价10万元,含安装调试直至交付使用等一切费用。
4.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采购内容:
供应商负责采购上网行为管理器,详细采购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自然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询价代理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应能够满足本次项目询价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规范,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能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免费质保承诺函及产品应答满询价文件要求的原厂承诺函,须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相关授权函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5、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具备公安部颁发的《网络通讯安全审计产品销售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须通过国际认证CMMI5以及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信息技术产品安全分级评估证书 评估保证级3(EAL3级)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招标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0 年 10 月 27日 09 时 00 分 至 2020 年 10 月 29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2、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话联系进行报名(联系人:袁经理,电话:0513-85115042)。确认报名成功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谈判文件。
五、应答文件的递交:
1、纸质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14时30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9楼908会议室。
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人/谈判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51号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分公司
202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