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2020年新增功能工程运营中心智能推荐系统软件开发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编号:PSBC-2020-Y34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互联网金融平台2020年新增功能工程运营中心智能推荐系统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运营中心智能推荐系统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4.1.6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4.3.1磋商对象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3.2磋商对象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线上平台智能推荐成功案例(智能推荐成功案例指可针对不同用户群体实现关键时机的多渠道精准营销触达,以及产品、功能、广告等千人千面展示的系统开发实施及部署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并对案例进行详细说明。
4.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9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9.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