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据中心合肥分中心ECC办公楼家具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据中心合肥分中心ECC办公楼家具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预算: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据中心合肥分中心ECC办公楼家具采购项目】,主要包括L型工位、固定屏幕桌及办公椅。
预算为27.9万元。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
4.1.5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供应商应具有近3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之后)具有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实施的办公家具服务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
4.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邮件方式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单位名称 |
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手机 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
[5]【其他报名文件(按相关方实际需求补充)】
采购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机构负责人联系。
6.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9月12日12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9点00分
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西藏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肥基地西门ECC楼4层南会议室。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安排递送。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72号院;邮编:100071
项目联系人: 孙工 电话:010-63700087 0551-65800087
电子邮件:datacenter2020@163.com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