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2020年监控中心监控值守服务外包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8-31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2020年监控中心监控值守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0PB0202042),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2020年监控中心监控值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实时监控、接报警处理、对讲应答、监控系统设备运行监测、自助设备远程巡查、非现场检查、视频监控安防集中系统接入等。

  1.2采购预算:含税总金额为50.88万元。

  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4服务地点:金华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5本项目拟选定成交应答人1名。

  1.6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50.88万人民币(含税),应答人的最终应答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2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1.3应答人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须具备至少1个国内银行机构安防监控值守类似项目业绩案例。

  2.1.4应答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17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2.1.5应答人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客户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服务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或其他客户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

  3.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将①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文件资料费汇款凭证、④税务信息表、⑤文件发售登记表,共5项资料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zhangbo01.zgtj@chinaccs.cn)购买竞争性磋商预审文件。

  上述资料第④、⑤项资料须同时提供excel可编辑版本及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格式下载地址:https://yunpan.360.cn/surl_y3vcjypYXEk。

  3.3文件款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4资料费汇入以下账户(不接收现金,注明“公司简称+ZJ20PB0202042”):

  户名: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6232593799000087562

  开户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3.5竞争性磋商文件原则上不提供邮寄,如供应商有特殊原因要求采用邮寄方式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9日9:30(北京时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15楼1504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133号)。

  4.2第一轮磋商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9日9:30(北京时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15楼1504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李渔东路1133号)。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4.3.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比德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bdebid.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李渔东路1133号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

  邮    编:321000                       

  邮    编:100079

  联 系 人:毛老师                         

  联 系 人:张波  李哲

  电    话:18957906090              

  电    话:18968090548(张波)

  传    真: /                          

  传    真:010-67668730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zhangbo01.zgtj@chinaccs.cn

  网    址: /                            

  网    址:www.bdebid.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