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RAZB2020-059)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驾驶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进一步保证日常车辆使用安全规范,为全行经营管理工作提供良好支撑,现针对邮储银行宿州市分行及辖区县支行开展驾驶员外包服务采购,本项目分为两个标(包)段:标(包)段1:宿州市分行本部驾驶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标(包)段2:宿州市分行辖区县支行驾驶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拟分别选择一家资质良好、经营规范、服务优质、诚信可靠的劳务外包服务公司为我行提供车辆驾驶员外包服务,本项目最高限价:56万元(其中标(包)段1:24万元,标(包)段2:32万元),服务期1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宿州市分行本部驾驶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002)宿州市分行辖区县支行驾驶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宿州市分行本部驾驶员外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或人员;
备注:本地指安徽省宿州市范围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驾驶员外包服务项目业绩。
6、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002 宿州市辖区县支行驾驶员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在本地注册成立的;
②在本地具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或人员;
备注:本地指安徽省宿州市范围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驾驶员外包服务项目业绩。
6、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7月21日9时00分到2020年07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领取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领取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宿州市分行(宿州市汴河中路859号);邮件领取方式:按照第七条其他要求将相关报名材料加盖鲜章后形成扫描件发至邮箱3379842697@qq.com。联系人:吕女士,联系电话:1815579297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0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2楼小会议室(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859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2楼小会议室(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859号)
七、其他
(一)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服务机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领取磋商文件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近三年(2017年7月1日以后)驾驶员外包服务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中,若采取现场报名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必须为原件。其余材料供应商可以提供装订好的复印件或影印件,每份复印件或影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交采购人;若邮件报名时,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必须为原件扫描件。其余材料以原件扫描形成PDF文件,发送预留邮箱提交采购人;报名后若放弃磋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日期前三天通知采购人,否则将承担采购人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二)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包括市分行本部及下辖4个县支行驾驶员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如下:
1、服务要求:
(1)一市四县共需配备7名外包服务人员(本部3人,四个县支行各需1人)。
(2)外包服务人员必须通过所在物业的岗前公共职业培训和专业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资质、敬业精神、遵纪守法,持有C1以上驾照、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驾龄在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
(3)代驾服务人员需保持上班制,上班时间不得脱岗。
(4)代驾服务人员产生的各类风险和责任或因服务人员违规、违纪、严重失职给我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中选的服务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中选的服务公司需为代驾人员购买国家法律规定的五险。
(6)对原服务公司工作敬业、表现较好的部分人员,中选单位应根据行方意见留用。
(7)采用“实地外包模式”,使用行方现有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地条件开展外包服务。即中选供应商仅提供服务外包,而无权对行方现有的业务体系、经营范围和经营模式作任何变化,中选供应商提供服务外包产生的工作成果完全归行方所有。
2、服务期限:一年。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及中国邮政集团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汴河中路859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18155792975
电子邮件:337984269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北路478号国瑞大厦16楼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5666175
电子邮件:4636567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