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丰台中心F1-F2机房模块整体更新工程-消防设备更新采购】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丰台中心F1-F2机房模块整体更新工程-消防设备更新采购】
3.采购内容及预算:
对4号楼消防中控室内2台消防主机、1台气体灭火控制器及F1-F2两个机房的消防设施进行更新,2台消防主机需整合为1台主机,并将该区域涉及的气体灭火钢瓶返厂检测充装,在不改变原设计的情况下对主要设备进行拆除更新。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4磋商对象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4.4.1磋商对象具有消防设施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4.2磋商对象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有在国有六大行或全国股份制银行总行数据中心的消防设备采购安装实际案例。需提供工程案例文件(工程案例文件指合同证明文件或用户采购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项目规模描述页,并提供用户方具体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4.3磋商对象提供消防设备(包括消防主机、气体灭火控制盘、电气火灾监控主机)原厂质保承诺函原件;
4.4.4磋商对象提供气瓶充装厂家关于气体充装服务的书面承诺,火灾发生后72小时内,能够完成对气体储存装置的重新充装并恢复系统工作;
4.4.5磋商对象承诺所投标产品与采购方现有消防系统产品兼容;
4.4.6磋商对象承诺本次设备更新工程只对设备进行更新,不改变系统原设计;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0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单位名称 |
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手机 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采购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6.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7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14时(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纸质版送至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72号院,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形式暂定为现场磋商,参与磋商的人员均需持有本人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采购人将根据疫情随时调整磋商开展形式。
8.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
文件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口72号院;邮编:100071
项目联系人:
孙工 电话:010-63700087
电子邮件:datacenter2020@163.com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