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营运用房智能化施工单位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编号:HYHA2020-0613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营运用房智能化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行营运用房智能化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所需的机房工程、综合布线、会议系统、安防系统等进行智能化工程施工,面积8408.61平方米;
(2)招标控制价:1162010.50元。
(3)工期要求:暂定竣工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配合开发商施工进度,以不影响总体工程进度为前提;
(4)质保期:验收合格后至少两年;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如有)
4.3.1磋商对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4.3.2磋商对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3磋商对象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二级级以上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3.4磋商对象业绩要求:磋商对象自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智能化施工类似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9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
磋商对象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前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层招标五部或发送邮件至hyhatt@vip.126.com,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磋商对象类似项目业绩;
[4]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6]税务信息表(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6.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5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9时(北京时间),递交至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地块3栋18层;邮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姓名:张庆泽手机:15965900085、0531-82665299
电子邮箱:hyhatt@vip.126.com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济南市市南支行
账号:10654000000264011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