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委托,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保洁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项目编号:XHZX-FW-2020-0113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3.项目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4.服务内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办公大楼及大院的保洁服务5.项目预算:12.4万元(项目预算即为最高限价,超过此限价的报价无效)
6.服 务 期: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涵盖本项目的采购内容。
2.供应商近一年内(2019年5月-2020年5月)承接过一项类似办公楼保洁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 近三年(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工作人员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3.2 近三年(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的各类行为);未受过各种处罚和媒体曝光;无弄虚作假、串通舞弊、泄漏秘密的行为(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及员工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商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商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2.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20年5月19日起至2020年5月21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3.领取谈判文件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4.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份(人民币),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5.1供应商现场领取纸质版;
5.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谈判时间和谈判地点:同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只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
联 系 人:曾 贞
联系电话:0719-8897802
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 系 人:刘 娟
联系电话:0719-8688078/18772858405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