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0CG021)
云南省昆明、丽江、昭通、红河共八个营业网点家具采购(项目编号:2020CG021)经审批,所需资金已经落实,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业主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的委托,对云南省昆明、丽江、昭通、红河共八个营业网点家具采购现拟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昆明、丽江、昭通、红河共八个营业网点家具采购
1.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云南省昆明、丽江、昭通、红河共八个营业网点家具采购。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磋商内容
3.1 磋商内容:本项目为1个合同标段,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丽江、昭通、红河共八个营业网点家具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3.2 采购范围:八个营业网点共涉及各类家具147个(套),其中,丽江华坪县迎宾路支行28个(套)、丽江玉龙县长水路支行28个(套)、昭通永善县溪洛渡支行24个(套)、红河弥勒市温泉路支行24个(套)、昆明五华区支行营业部10个(套)、昆明自贸区支行16个(套)、昆明螺蛳湾支行7个(套)、昆明董家湾支行 10个(套),详见“网点家具清单”。
3.3 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通知后45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3.4 交货地点:八个营业网点现场。
四、磋商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申请,资格条件:
4.1响应人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下述资格条件,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相关要求。并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真实、有效。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2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4.2.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4.2.2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响应。
4.2.3 响应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2.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3.1响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3.2响应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3.3响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3.4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3.5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3.6响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3.7响应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8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
4.4响应人其他资格条件
4.4.1响应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家具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投标,同一品牌出现两家及以上投标单位的,相同品牌所有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同一家代理经销商可同时代理多个品牌);家具制造商(含代理经销商代理的制造商)应获得提供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家具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或代理经销商须获得AA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4.4.2家具制造商(含代理经销商代理的制造商)应具备5年以上同类办公家具的生产制造经验,家具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或代理经销商近三年(2017年至今)应至少具备3项办公家具项目供货业绩(单个项目业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4.4.3家具制造商(含代理经销商代理的制造商)提供的家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环保要求,应通过ISO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产品检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等办公家具有关的国家认证,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环保指标检测证明。
五、报名及出售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登录鸿立公司网站,登录系统选择意向标的进行报名(首次报名的单位点击网站左上角【用户注册】按钮,完成鸿立公司信息注册,须审核通过),报名费汇款或转账支付(注明所投标包),完成汇款或转账支付后,将凭证扫描发送391153155@qq.com邮箱,项目负责人确认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到公司财务部开具文件费用发票。(注:相关系统操作详见网站操作指南,审核、报名问题拨打服务热线:0871-67113400,软件系统技术支持热线:0871-6711304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5.2 出售时间:2020年04月30日至2020年05月08日17:00时。
报名费仅限于电汇、转账,不收取现金。
收款单位: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昆明圆通支行
账 号:2502010819024969650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3日9:30时之前,地点为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附楼3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6.2 本项目的磋商将于上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邮储银行云南省分行附楼3楼会议室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磋商。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磋商保证金进账单或电汇单复印件
5.廉洁承诺书 两份
6.家具制造商(含代理经销商代理的制造商)应提供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家具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或代理经销商须获得AAA级重合同守信用证书;家具制造商(含代理经销商代理的制造商)应提供ISO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产品检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等办公家具有关的国家认证,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环保指标检测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上证明材料,除身份证原件外均验后不退,且必须在发证机构核准的有效时间内,若不在有效时间内或未经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属于无效。
七、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磋商前按采购须知前附表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安全责任自负,费用自理。供应商进入现场前应与采购人联系。
九、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及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十、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请与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388号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培训中心1-9层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871-63313408
招标代理: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汇都中心二期D栋20楼
联系人:李韬萱 电话:0871-67113428
传真:0871-67113413
前台:0871-67113400 0871-67113414
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