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产品名称 |
1 |
普通放装型AP |
2 |
高密度放装型AP |
3 |
POE供电模块 |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4.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 本次竞争性磋商接受代理商报价,代理商应具有设备生产商原厂委托授权。
4.1.6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并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0年4月14日至2020年4月16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本公告“9.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购买)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供应商承担。 |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6]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6.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4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9:30(北京时间),递交至【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栋18层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层
邮编:250000
项目联系人:刘延旭、黄美菊、张庆泽(0531-82665233、hyhawb@126.com)
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济南市市南支行
账 号:10654000000264011
采购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