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庆元县、云和县、松阳县、遂昌县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3-06来源:中国邮政网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龙泉市、庆元县、云和县、松阳县、遂昌县分公司安保服务外包项目,采购编号:NO.LSPOST-FW-19029,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可前来响应。

  1.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共计5个合同包,10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310.224万元

  合同包号

  服务序号

  服务名称

  报价要求(岗位/年)

  评分权重

  计量单位

  服务期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数量(项)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额(万元)

  合同包一

  1-1

  龙泉金融城市网点安保外包服务

  ≤5.16

  40%

  项

  2年

  5

  51.6

  1-2

  龙泉金融农村网点安保外包服务

  ≤4.2

  25%

 

  4

  33.6

  1-3

  龙泉综合大楼安保外包服务

  ≤4.41

  25%

 

  4

  35.28

  1-4

  龙泉综合大楼消控室安保外包服务

  ≤4.2

  10%

 

  2

  16.8

  合同包二

  2-1

  庆元县金融网点安保外包服务

  ≤5.16

  100%

  项

  2年

  2

  20.64

  合同包三

  3-1

  云和县金融网点安保外包服务

  ≤5.208

  100%

  项

  2年

  5

  52.08

  合同包四

  4-1

  松阳县金融网点安保外包服务

  ≤3.24

  40%

  项

  2年

  2

  12.96

  4-2

  松阳县分公司远程视频监控值守服务

  ≤3.24

  20%

  项

  1

  6.48

  4-3

  松阳县综合大楼安保外包服务

  ≤3.24

  40%

  项

  2

  12.96

  合同包五

  5-1

  遂昌县金融网点安保外包服务

  ≤3.984

  35%

  项

  2年

  3

  23.904

  5-2

  遂昌县分公司综合岗邮政大楼、消控室以及中心金库监控远程值守安保外包服务

  ≤5.49

  65%

  项

  4

  43.92

 

  1.2服务期限:2年;

  1.3服务地址:详见附件;

  1.4服务时间:祥见附件;

  2.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基本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持有营业执照1年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等《保安服务许可证》经营的资质;

  (3)、须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的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4)、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分公司应答人以所代表的总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5)、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对列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9)、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1)、供应商须具备在丽水地区承接安保服务业务不少于1年。(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4.响应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2获取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后勤支撑班;

  4.3售价:响应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售后不退;

  响应人将文件费存入采购人账户并取得现金缴款单,交采购人,作为文件费已缴款凭证(缴款备注:缴款备注:(LSPOST-FW-19029/合同包号)文件费);

  4.4购买采购文件时请提供:

  4.4.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4.4.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4.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4.4文件费现金缴款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2020年 3月13日 14时00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后勤支撑班。

  5.2磋商时间: 2020年 3月14日 14时30分

  5.3磋商地点:丽水市邮政公司二楼会议室(丽水市大众街3号),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响应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大众街3号邮政大楼6楼后勤支撑班

  邮    编:323000

  联 系 人:姚工

  电    话:0578-2113126

  电子邮件:zjlscaigou@protonmail.com

  开户银行:丽水市工行处州支行

  账    号:1210200019200000332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