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大厦20层入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大成大厦20层入室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 采购内容:大成大厦20层办公场地入室物业服务采购,服务期限2年。
3. 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3.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3.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良好信誉。成立时间应不少于4年/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查询网址:http://www.pbc.gov.cn/)
3.1.2 磋商对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 磋商对象须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出具承诺函;如磋商对象无法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说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并对于可开具的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的情况进行说明。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招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相关要求对其评审价格进行核算。
3.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3.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3.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3.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3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3.3.1磋商对象必须具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物业服务二级及二级以上资质。
3.3.2磋商对象须具备自2017年至今连续三年为国有企业或商业银行写字楼(至少100万元物业合同)或与本项目同等规模写字楼提供物业服务的经验,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0年02月11日至2020年02月14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携带下述文件前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三号金鼎大厦A座18层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磋商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4]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采购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人联系。
1. 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02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2月22日17时(北京时间),递交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三号金鼎大厦A座18层,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4.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金鼎大厦A座;邮编:100808
项目联系人:王媛13810929852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