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安市分公司对所需的相关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混合收寄+集包封发第三方服务”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ZZJTJA-2019-001
采购人联系方式:0701-6276266/15180083114
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安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鹭州东路
联系人: 罗经理
联系电话:13307967158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众智建泰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18607966134
邮箱:76372425@qq.com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服务项目 |
简要服务内容 |
最高预算单价 |
服务期 |
邮件集包处理出口端、邮件集包处理进口端 |
1.负责全市所有协议客户交寄的快递包裹称重、计费、录入。 2.负责网路运营中心所有进出口邮件的卸车、安检、分拣、扫描、装车及工单处理等内部处理工作。 3.负责全市邮件集包(包含分拣、装袋、扫描、打印袋牌、封发),集包范围为85+N,具体以通知为准。 4.负责全市内所有揽投部反向集包工作。 5.负责作业场地人员和邮件安全,确保邮件处理质量的各项考核指标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 6.以上1~5项所有服务规范应符合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相关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邮政《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混合收寄作业规范》、《集包封发作业规范》等,若今后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有调整,中标方应按调整后的技术规范和业务要求进行作业。 7.负责新增集包封发+混合收寄设备,集包率达到80%以上(或按上级最新要求为准),负责新增“双11”旺季峰值处理能力提升设备,2019年要求达到30万件/日处理能力,以后年度峰值处理能力按省公司要求提升,以上新增设备必须为全新设备,新增设备方案必须双方共同确认,3年协议期内设备维护由中标方负责,协议期满后所有设备无条件归吉安市邮政分公司所有。 8.集包率80%和30万件的峰值处理能力必须在中标后3日内形成生产力,若中标方未在中标后3日内同时达到集包率80%和30万件/日的峰值处理能力,市公司对中标方处罚8万元/日。 9.中标方集包封发及邮件内部处理应满足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各项处理时限和质量指标要求,市公司有权对中标方进行考核,考核标准按上级要求及双方协商为准。 |
邮件集包处理出口端单价为不高于0.28元/件,进口端不高于0.25元/件。 注:以上单价均含税。 |
合同期间投入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物料等,均归属市邮政公司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具有1年以上为物流企业或企业货物装卸提供外包服务的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证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有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不同单位的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与其他投标人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有上述关系的应当主动向招标人告知,否则属于弄虚作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不接受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1)纸质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8日自行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为2019年 11 月8日15时00分整(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吉安市分公司会议室 。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