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营运中心2020年度会计稽核物品采购公告

2019-10-25来源:中国邮政网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委托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营运中心会计稽核物品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编号:YZLC(CS)-2019-021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营运中心会计稽核物品
3.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营运中心会计稽核物品所需的办公用品。
   货物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档案箱

  长41cm*宽31cm*高30cm箱体式

  采购人指定地点

  自报最短交货期

  2

  塑封袋

  长37cm*宽22cm,三面有1厘米的塑封边,18丝

  *预估采购数量仅作磋商报价用,实际采购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相关服务项目营业许可,服务期限内持续具备履行服务的主体资格、业务资质,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4.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磋商对象须为一般纳税人且能够按照购买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单独提供承诺函。

  4.1.4磋商对象提供的货物须经环保机构检测,并能够除出具相关证明。

  4.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9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200)整,售后不退。

  磋商对象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前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13室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6]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6.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19年10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3:30时(北京时间),递交至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3层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0567号成城大厦A座2413室;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7854155805邮箱:sdbiding@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15110101040001136

  行   号:10345101110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