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物流业务分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对外合同主体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商物流业务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寄递事业部物流业务分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YZ-2019-CG042
三、招标内容
电动叉车,数量3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0万元/台。
供货及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5日内。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人营业执照须涵盖与本次采购产品相关的经营范围。
5.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所投产品的销售资质(经销商资质或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6.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7.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经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按无效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 月 8 日至2019年 10月 12 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在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龙城商务楼9层计财部 报名。不便现场报名的,可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报名。采购人在收到资料并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至报名投标单位。本次报名免费,不收取费用。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详细注明供应商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一般纳税人证明。上述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0 月 29 日 15 : 0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31层第四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
联 系 人:马宁
电 话:18803512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