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19年生产用电脑设备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FDHW1910750265
2.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2019年生产用电脑设备采购项目
2.3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包,详见下表:
标包 |
采购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技术规格 |
一 |
台式机 |
765 |
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商务、技术和服务等要求 |
二 |
笔记本电脑 |
106 |
本项目采取批量+框架供货模式。除以上已明确的集采数量外,招标人将与本次中标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招标人至下次集采前的后续需求,由各需求单位按照框架协议下达采购订单。
2.4服务地点:货物送达全省招标人指定地市。
2.5供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应为拟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代理商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制造商的授权进行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厂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标包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拟提供的设备品牌型号必须符合中国3C认证。
3.5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0月10日至 2019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在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购买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②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一般纳税人证明。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原件审核后退还)。投标人同时提供用A4纸打印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联系表一份(内容包括: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0 月 30日 15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31层第四会议室。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地 址:太原市并州北路2号邮政大厦
联 系 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 系 人:程建、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电 话:0351-7770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