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路桥农产品展示馆装饰工程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0-10来源:中国邮政网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路桥农产品展示馆装饰工程项目”(采购编号:NO.TZPOST-GC-19025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磋商条件

  磋商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路桥农产品展示馆装饰工程项目已审批。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路桥农产品展示馆装饰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NO.TZPOST-GC-19025;

  3、项目概述:本项目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负责建设,工程建设地点在路桥区。工程为一层装饰工程,包括天棚轻钢龙骨吊顶、墙面乳胶漆、各种货柜的新做、市电安装等项目,装饰面积约为346平方米.实际内容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提供的施工图纸内土建、电器、给排水、拆除及垃圾清理等(具体数额工程联系单为准)。施工工期30日历天。保修期为2年。

  施工地点:路桥腾达路路桥邮政分公司营业厅。

  4、磋商内容:

  共计1个合同包,预估总采购额41.69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明细详见下表:

  包号

  采 购 内 容

  单位

  数量

  预估总采购额

  供货期

  备注

  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路桥农产品展示馆装饰工程项目

  包

  1

  41.69万元

  30日历天

 

  注:(1)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实施地点详见第五章  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2)应答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应答文件。

  (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39.61万元(含税),响应人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4)工程主要材料品牌规格按台州市邮政分公司要求采购。

  5、入围单位数量:

  (1)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每个包推荐前3名作为成交候选人,最终确定一名成交人。

  若本次采购中出现经采购公告二次后有效应答人数量仍少于3家的情况,则该合同包的采购方式转为竞争性磋商(有效响应人2家)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有效响应人1家)。

  排列顺序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3名成交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因素得分相同的,按技术因素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价格因素得分、技术因素得分、商务因素得分均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投票(不得弃权),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排序。

  (2)成交人因各种原因弃标,可按评审名次顺序递补成交候选人。

  (3)成交人排序:确定2名成交人的,成交人价格分差小于2分(按小数点后2位计,不能四舍五和入)时,成交人排序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成交人价格分(按小数点后2位计,不能四舍五和入)差大于等于2分时,成交人排序按价格分由高到低排序。

  (4)当第一成交人合同无法履行时,执行第二成交人合同。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合法运作并独立于磋商人和磋商代理机构。

  2.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不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或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同一标段项目投标。

  3.响应人资质要求;(1)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2)响应人的项目经理具有受聘于投标企业的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安全B本)。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岳头小区西苑16幢1F(西太和路与群英路交汇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获取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联行号信息);

  (5)购买文件登记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磋商文件。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7日下午2:30时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2019年10月17日下午2:30时

  响应文件提疑时间:收到磋商文件后3天内

  响应文件答疑时间:开标前3天内

  2)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292号十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以公开竞争性磋商为主要采购方式,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集团官方网站”(http://www.zjpost.com)上发布。

  九、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额:按6000元/家收取,所有投标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退还;

  2、递交形式:电汇方式缴纳;

  3、须由投标主体从其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采购人账户(缴款备注:项目编号:TZPOST-GC-19025-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

  十、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察室。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响应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76-88833090。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中山西路292号

  户  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台州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100035483170010001

  联系人:洪立新  李曼

  邮    编:318000

  电话:0576-88833013   0576-88833380

  电子邮箱:385154402@QQ.com

  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岳头小区西苑16幢1F(西太和路与群英路交汇处)

  联系人:张瑜、姚浩良

  邮    编:318000

  电话:13136161733

  电子邮箱:13762354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