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2019-09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ETC设备的采购项目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黑龙江省运通电子收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从2019年9月20日起至2019年9月24日止。
1、采购内容:ETC设备的采购。
2、采购估算金额:
采购人独立发展客户模式(模式一):价格:130元/车,包含电子标签和ETC卡成本、质量检测、一次发行费用和3年售后服务费用。
采购人获客+供应商服务支撑模式(模式二):价格:150元/车(具体为130元设备费用和20元服务费用),包含电子标签和ETC卡成本、质量检测、一次发行费用、线上发行服务费和3年售后服务费用。
供应商推广+绑定采购人银行账户模式(模式三):价格:180元/车(具体为130元设备费用和50元服务费用),包含电子标签和ETC卡成本、质量检测、一次发行费用、推广发行服务费和3年售后服务费用。
3、单一来源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关于加强ETC客户发展工作的函》(交路网函[2019]228号)文件要求,我行须按照新的采购模式进行今后的ETC业务合作,黑龙江省运通电子收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我省ETC业务的指定机构,负责对各家代理银行就ETC业务及设备采购提供服务。根据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2018版)第四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鉴于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及采购需求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四道街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451-8765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