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省分行二层档案室消防改造工程项目”(采购编号:LNCY2019091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公开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省分行二层档案室消防改造工程项目,预估金额8.52万元。
2、采购内容:
二层档案室,面积216㎡。现房间内为水喷淋式灭火系统,需将其改为纯净气体灭火设备。具体内容包括:安装4套500*500*1800mm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罐内安装气体灭火剂 572公斤;安装2台泄压口设备;同时需进行相关模块改造及线路铺设至一层消防监控室,实现系统联动,并将现有室内喷淋主管线加阀门进行关闭。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52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磋商;隶属同一集团下的子公司不得同时作为独立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本次项目供应商禁止挂靠和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以下要求到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报名及购买: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8月12日至2019年08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16: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要求: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于报名截止前,携带以下资料至采购代理机构: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08月22日13: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楼会议室
3)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
4)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19年08月22日13:30时(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同步发布。
8、其他约定:
1)计划工期:1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质保期:2年;
3)质量标准:合格;
4)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直接进行竞争性磋商;若此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未能成立的,且第二轮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直接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异议和投诉处理:供应商如有异议和投诉,应以书面实名提出并加盖公章,递交地点为招标代理机构。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北站路72号
联系人:曹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24-82240592-604
电子邮件:lncy_one@aliyun.com
2019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