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劳务承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JSZJ20190806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内容: 为中国邮政镇江市分公司下属丹阳市、句容市和扬中市三个县市公司提供劳务承揽服务。
本项目设置三个标段:
标段一:丹阳市分公司
基本情况:为丹阳市分公司提供城镇邮政投递、农村邮政投递、内部业务处理、业务推销、邮政营业、大堂保安、驾驶工作、维修工作等项目服务。
标段二:句容市分公司
基本情况:为句容市分公司提供城镇邮政投递、农村邮政投递、驾驶工作、邮政营业、业务推销、内部业务处理等项目服务。
标段三:扬中市分公司
基本情况:为扬中市分公司提供城镇邮政投递、农村邮政投递、邮政营业、业务推销、业务处理等项目服务。
1.2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3400000元(含税),增值税率为5%。
标段一丹阳市分公司,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700000元(含税);
标段二句容市分公司,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800000元(含税);
标段三扬中市分公司,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00000元(含税)。
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服务量及考核情况结算的订单为准。
1.3实施区域:镇江市(镇江全区),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合同期满,如双方合作良好,经协商一致,可顺延一年。
1.5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需求
1.6中标人数量、中标候选人数量:
(1) 本项目共3个标段,每个标段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每个标段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可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 本项目不限制投标人投标的标段数量,按照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的顺序依次确定每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只能中选1个标段,若某投标人在前序标段中已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只进行排名,不进行推荐。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所投标的标段。
1.7其他:本项目投标人数量不足4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人,重新组织招标。
1.8本项目设置含税最高限价,具体最高限价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报价时需报送含税最高限价的折扣,折扣最高限价(含税)为100%,投标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如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有效的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本(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提供许可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3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邮政投递人员,持有邮政投递员技能鉴定证书不少于5人。(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和自2019年1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4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劳务外包相关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结算凭证复印件,时间以结算凭证日期为准。原件备查)
2.5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6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
2.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08月 07 日至2019年08月 13 日(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委托经办人将以下文件发送至邮箱:yanghui1.jswy@chinaccs.cn,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请写明项目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描件;
(3)银行汇款凭证;
(4)税务信息表,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潜在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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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所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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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潜在投标人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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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潜在投标人联系电话(固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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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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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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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机构代码(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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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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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2选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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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本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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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需要邮寄发票的地址及收件人姓名和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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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以下复印件: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2、开户许可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证合一的单位需提供以下复印件: 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 注:本表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不分标段),售后不退。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一致),需备注:镇江劳务承揽项目(标段一/二/三)标书费。
汇款账户信息: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22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镇江市分公司采购中心(中山西路65号邮政东办公楼3楼)。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邮政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镇江市分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中山西路65号
联 系 人:姜家鑫
电 话:15862923512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杨辉
电 话:18021497272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