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潼南区支行原东风支行房屋维修采购项目公告

2019-07-15来源:中国邮政网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川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潼南区支行原东风支行房屋维修项目”(采购编号:HC201914)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述:

  2.1 项目规模:约19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际施工为准。

  2.2工期:30日历天。

  2.3 建设地点:潼南区桂林街道夏露街。

  2.4 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墙体、玻璃、天棚、地面、门头、卷帘门、设备、水电线路等原始项目拆除除渣、水电路线改造及控制箱恢复,地面下挖找平,新砌砖墙及墙面抹灰、现浇夹层(符合国家建筑及安全标准),新做并安装铝合金封闭式卷帘门。一切与该次项目相关的事项均由中标商提供,属于全权外包。

  2.5 项目难点

  现金区需拆除15平米且为30公分厚,90公分高的钢筋混凝土墙体。

  地面下挖30公分再后续找平硬化。

  墙体拆除后,一个大空间门市由新砌墙体分割为4个小空间门市,并分别现浇钢筋混凝土夹层。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采购内容:潼南区支行原东风支行房屋维修项目,采购估算金额9.98万元。

  注: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98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一切与本次工程相关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价即为结算价,包干使用。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资质标准二级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经年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以上三合一的证件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 、拟担任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盖企业鲜章)。

  (4)能够自开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两年(2017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在6万元及以上类似(包括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学校、行政办公楼、医院等公共场所)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盖企业鲜章,原件备查)。

  (6)信誉要求

  1.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也无行贿犯罪记录。

  2.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要求, 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需书面自行承诺在近三年内无重伤及以上的工伤事故;近三年内无环保事故;近三年无拖欠民工劳务费的败诉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

  自行声明未受到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或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也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无行贿犯罪记录,若受到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还需提供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期限已满的证明材料。如声明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查询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被废标。(须提供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自行出具属于贵单位员工的证明文件盖企业鲜章)

  2.在建工程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承诺与实际不符,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8)其他要求

  1.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盖企业鲜章,自行出具属于贵单位员工的证明文件盖企业鲜章)

  2.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 ,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所有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人员,安全员需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和岗位证、造价员或造价师需提供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其他管理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提供相关复印件盖企业鲜章,并自行出具属于贵单位员工的证明文件盖企业鲜章。中标后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不得低于重庆市城乡建委渝建发【2013】1号《重庆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规定。

  (9)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要求

  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或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和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

  特别提示:

  1.各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须一次性提供以上所有资料(身份证、网页截图除外)的原件备查,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补充提交的原件。

  2.招标人将进一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有投标人投诉并经查实或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将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有投标人投诉或经招标人核查并经查实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将从工程支付款中扣除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7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中南路498号金融大厦3楼办公室或网上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领取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外地供应商可以采取网络领取的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上传至邮箱570250024@qq.com,并电话确认项目联系人已收到。经项目联系人进行相关核实后,发放磋商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7月22日14:00-14:3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7月22日14:30时。

  (3)递交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合川分行(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中南路498号金融大厦3楼办公室)。

  (4)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5)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7.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合川分行

  详细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办处中南路498号金融大厦3楼办公室

  邮编: 401519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电话:023-42741914

  电子邮件:5702500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