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委托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评估中介机构押品价值评估服务入围选定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编号:CITCC-PSBCBJ05004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评估中介机构押品价值评估服务入围选定项目
3.采购内容:采购内容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评估中介机构押品价值评估服务入围选定项目所需的服务。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1.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4.3.1为我行提供房地产价值评估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截至2019年底)。
(2)具备一级房地产评估资质。
(3)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4)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建设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5)能在评估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具有较高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
4.3.2为我行提供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截至2019年底)。
(2)具备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土地评估资质。
(3)拥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按《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要求从事土地抵押估价,历史评估记录保存完整、查询方便。
(4)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土地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5)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土地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6)能在评估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具有较高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
4.3.3资产评估中介机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年限10年以上(含10年,截至2019年底)。
(2)具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财政局出具的备案公告。
(3)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或具有为银行提供知识产权类资产评估3年以上的经验。
(4)具有评估过评估价值在100亿以上非上市公司股权的经验。
(5)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没有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载入经营异常名录。
(6)企业主要股东、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五年以上从业经验,无严重不良社会记录,近3年内未在所在机构、曾任职机构被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处罚、惩戒及其他金融机构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在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估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7)具有较高执业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24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9.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6.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19年5月30日15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4日9时(北京时间),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北甲地路2号院玺萌大厦南塔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分行,四层第十二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邮编:100079
项目联系人:周夏雯、18201686631、zhxw@citcc.cn
开户名称: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401011370000010116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