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运行指数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服务期为2年。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一)我行与北京华通人商用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人”)已经开展了为期五年的指数编制合作,与华通人继续合作将有效保证小微指数编制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采购管理办法》,满足“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再次向原供应商采购的”情形的,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鉴于前期我行与华通人开展了为期5年的合作,双方已经在指标构建、问卷设计、系统开发和APP运营等方面搭建了完整的体系。截至目前,已搭建指数调研管理系统、指数分析系统、指数数据采集系统、外部展示APP、“小微指数”微信公众号等,并由华通人负责系统和APP等方面的运营和维护。2019年是我行小微指数编制的第五年,为保证小微指数发布计划能够按月度持续进行,目前仍需保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由华通人继续提供相应的配套服务。如果更换厂商将面临一系列的系统重建、交接,体系重构等工作,将严重影响我行2019年小微指数的发布计划。
(二)华通人专业优势明显,是唯一一家与中小企业协会合作编制中小企业指数的咨询服务类机构,为我行编制小微指数提供了大量的参考和交叉验证。我行编制的小微指数旨在反映广大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状况,而华通人一直与中小企业协会合作编制中小企业指数,在相关的指标体系构建、抽样方法、调查技术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仅为我行小微指数的指标体系构建、指标权重确定、指数合成方法的选择等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和实际参考依据,也可为我行小微指数项目的抽样框及抽样方案进行佐证及补充,能够及时与中小企业协会的中小企业发展指数进行交叉验证,防止小微指数出现偏高或偏低的现象,保证小微企业运行指数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权威性。
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与北京华通人商用信息有限公司进行定向谈判。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北京华通人商用信息有限公司
六、公示期限
2019年4月5日至2019年4月9日,共公示5日。
七、联系方式
周夏雯、18201686631、zhxw@citcc.cn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采购前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提出。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