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中卫市分行现金清分离场式外包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2.项目编号:NXHJ(C)-2019-01
3.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夏分行中卫市分行现金清分离场式外包采购项目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5.采购内容:中卫市分行现金清分离场式外包采购项目
(1)《二维码整袋交接暨冠字号码同步流转系统》一套(含pda手持设备),并负责操作培训及后期维保工作;实现“冠字号码数据流”与“现金实物流”的跨行跨区同步流转;
(2)两年全额清分服务费;
(3)捆钞带、扎把带、二维码打印纸、一次性RFID锁片等耗材;
(4)硬币、纪念币的清分鉴伪,打卷。
6.服务期限:两年
7.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8.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山东汇融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9.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卫市社会化现金清分中心建立和运行工作的通知》(卫银办〔2018〕48号)文件,已明确选定山东汇融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外包服务公司并建立中卫市现金清分中心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
10.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10.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金融外包相关内容;
10.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10.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应有投标人书面声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上资格条件,且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报名:
12.1供应商请于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到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65号四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2.2即日起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
13.公告期限: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6日;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3月7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65号四楼);
1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同时发布。
1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9号
联 系 人:李丹妮
电 话:0951-6920175
采购代理单位: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65号四楼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17309503747
开 户 银 行:宁夏银行新世纪支行
账 号:18000140900008190
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