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法库县支行迁址装修项目采购,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现委托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答疑来源采购。
二、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1 |
法库县支行营运用房一至三层改造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受到邀请的包所有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法库县支行装饰工程
2.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项目地点:法库县支行营运用房一至三层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内容:包括部分间墙及楼梯拆除,梯板搭接,一至三层营业部及办公区装饰(包括室外牌匾及LED安装),强、弱电布线,给排水,消防工程,空调安装等
6.质量标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售后服务,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质保期达到1年及以上
7.计划工期:45天
8.谈判前不组织施工单位勘察现场,供应商严格依据造价公司出具工程量清单编制报价文件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含)及以上;
3.必须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本次采购项目供应商禁止挂靠和分包;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领取单一来源文件的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8年11月29日(工作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在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领取。
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5)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资料合格后方可领取单一来源文件。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始谈判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截止及开始谈判时间:2018年12月05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2.递交报价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十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其他事项
1. 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供应商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2.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邮政编码:110000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曹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10002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1室
(沈阳市和平区中山广场,医大口腔医院北面第二个黄楼)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24-82240592-604
传 真:024-22850099
电子信箱:lncy_one@126.com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