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分公司寄递用泡沫箱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德州市分公司近期将启动全市寄递用泡沫箱采购项目,现在采购前就资质认证要求、产品核心功能技术指标以及团队核心成员的资质业绩等要求进行公示,如果潜在投标人对公告资质内容存疑,可在公告截至时间内,通过受理渠道进行问询。
一、公示关键资质
(一)资质认证要求
(废标项)
1、在中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单位需对报价审慎负责,中标单位的中标价格将做为一年内泡沫箱的最高结算价据实结算,不得调整;
3、投标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与失信记录,在以往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6、采购合作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或出现虚假承诺、提供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小金库”、商业贿赂等行为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纳入邮政企业黑名单管理(须提供承诺书);以往采购项目存在以上情况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7、在与山东省内邮政企业以往合作项目存在纠纷争议、解除合同等尚未处理完毕的,不能参加采购(须提供承诺书)。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
9、投标人须承诺如实提供本单位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直接与邮政企业对接人员的亲属在邮政系统工作情况,亲属关系范围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并承诺不影响本项目采购公正性(须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评分项)
评分部分 | 分值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 | 4分 | 产品质量与规格(2分) | 泡沫箱材质、规格尺寸、抗压强度、保温性能完全符合采购要求,并提供有效第三方检测报告,得 1-2 分;基本符合采购要求,无检测报告,得0-1 分;关键指标不符合采购要求,不得分。 |
供货与售后保障(2分) | 供货计划明确,能满足交货周期要求;提供破损补发、质量问题快速响应等售后服务方案,得 1-2分;供货或售后方案有欠缺,得 0-1分;无明确供货及售后方案,不得分。 |
商务部分 | 6分 | 类似供货业绩(3分) | 近 2 年内有同类泡沫箱供货业绩,每提供 1 份有效合同(含发票证明)得 1分,最多得 3 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不得分。 |
商务加分项(3 分) | 1.供应商承诺在合同期内,在我方指定机构使用或引荐开立的账户年日均余额不低于100万得0.5分,每增加100万,加0.5分,最高得1分; 2.承诺合同期内在邮政指定银行开办或引荐开办代发工资业务且月均人数不低于10人得0.2分,每增加10人,加0.2分,最高得1分;(寄递外包类项目已在重要条款中承诺开办代发业务的,不再重复计分,引荐开办代发业务的正常计分。) 3.承诺合同期内,使用或引荐使用山东邮政的寄递业务每2万,加0.5分,最高得1分。 |
价格部分 | 90 分 | 投标报价(90 分) | 采用低价优先法。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90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90 备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二、公示起止时间
2026年6月18日至23日
三、公告受理渠道
项目公告受理邮箱:1419929126@qq.com
项目公告受理电话:0534-2685113
备注:如需提交详细问询信息的,请填写附件1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公告受理邮箱。
附件1: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德州市分公司寄递用泡沫箱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问询函 |
厂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邮箱: |
详细情况描述: |
日期 (此处应加盖公章) |